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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家单位入选“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span

内容提要: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我市三家单位入选。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我市三家单位入选。

  入选的三家单位和他们的“枫桥式工作法”分别是红桥区和苑街道“街道统筹解纷力量工作法”,河西区越秀路街道港云里社区“老旧社区纠纷三聚焦工作法”,河东区大王庄街道“三有推定化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法”。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内涵。六十载栉风沐雨,“枫桥经验”穿越时空,在津城焕发新活力,我市发扬“枫桥经验”创造性地解决了大量社会矛盾和问题。(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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