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蓝冠平台 >

<i>《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2024年起施行 助力

内容提要: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条例是将近年来本市全民阅读工作的成熟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助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天津’,标志我市全民阅读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品质。”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说。

  该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明确了推进全民阅读工作的各方职责,同时推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阅读的内容,围绕“书香天津”品牌,推进全民阅读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

  全民阅读的核心是阅读内容,条例明确加强优质阅读内容供给。条例鼓励出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以及具有本市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出版物;鼓励和支持开展数字阅读、有声阅读、视频阅读、云课堂等多媒体阅读活动。

  全民阅读具有典型的公益性,要面向基层群众,保障全民平等享有基本阅读权益。条例明确,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以及政府举办的城市书吧和阅读新空间等纳入图书馆服务体系,开展图书流动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培训,建立以区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书屋书吧为基层服务点的三级总分馆服务体系。

  保障、促进青少年阅读是全民阅读工作的重点。条例明确了家庭阅读指导内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做好阅读示范和表率,营造良好家庭阅读氛围。还规定了方便老年人、残疾人阅读等内容。

  完善全民阅读设施,形成便利可及公共阅读圈。本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全民阅读设施,形成一区一书城,一镇(街)一书吧,一村(社区)一书屋的基础设施体系。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工作,协调和督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文化和旅游、教育等部门建立健全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是推进全民阅读的重要方式。本市将推广“书香天津”全民阅读品牌,定期举办“海河书香节”“书香天津·读书月”和图书展会等推广交流活动。同时,本市推进全民阅读数字化建设。推动全民阅读服务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打造具有推广、交流、激励和分享等功能的“书香天津”阅读活动平台。“全民阅读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长期性的活动,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阅读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要让书香成为天津的靓丽风景和文化标识,人人因阅读而成长,家家因阅读而幸福,城市因阅读而更加美好。”市新闻出版局局长李旭炎说。(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