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今年10月14日是第54届世界标准日。10月13日,《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在天津师范大学召开,《规范》于10月14日在天津市、北京市和河北省三地同时批准发布,标准号DB12/T 3037-2023,标准实施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这是京津冀三地发布的首个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区域协同地方标准。《规范》的发布实施,标志着京津冀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工作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是丰富拓展救助保护内容和方式、推进具有京津冀区域特色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建设的积极探索。
《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规范》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由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师范大学、泰康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同北京市民政局、河北省民政厅进行首创编制,以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力度,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范》编制过程中,五易其稿,向京津冀地区民政部门、科研院校和部分社会组织征求意见,通过多方论证、实地调研、深入分析不断修改完善,并完成专家审查等工作。《规范》结合目前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的实际情况,考虑操作性和实用性因素,确定其主要内容。《规范》共十二个章节,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结果及处理、心理评估用表、心理评估知情同意书,全面系统对心理评估的各个环节作规范性要求。这十二章内容的设计,坚持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结合、专业性与应用性相结合、规范性与操作性相结合,也考虑了《规范》内容的普适性和推广性,指导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的实施。《规范》将通过京津冀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实施落地,对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方面测评,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问题鉴别及心理辅导,助推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积极情绪等心理品质的提升,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