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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天津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若干措施面向社会征

内容提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关于《天津市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措施中明确实施无车家庭指标、实施个人阶梯摇号指标、实施高层次人才指标、实施汽车融资租赁经营指标、优化二手车周转指标、调整增量指标配置比例6方面内容。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关于《天津市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措施中明确实施无车家庭指标、实施个人阶梯摇号指标、实施高层次人才指标、实施汽车融资租赁经营指标、优化二手车周转指标、调整增量指标配置比例6方面内容。

一、实施无车家庭指标

年内定向投放3万个无车家庭其他指标,该指标用于在我市购车使用。无车家庭其他指标按照申请时间顺序配置,符合以下规定情形的,可以于本措施发布之日起60天内,以家庭为单位办理1个“无车家庭”其他指标的申请登记: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所有家庭申请人需属于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家庭主申请人规定时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所有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参与多个家庭配置。申请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家庭申请人信息。申请家庭所填报的所有家庭申请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均审核通过的,视为该家庭通过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家庭主申请人可获取一个“无车家庭”类其他指标。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家庭主申请人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5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增量指标申请。

二、实施个人阶梯摇号指标

年内定向投放1万个个人普通车阶梯摇号增量指标,该指标用于在我市购车使用。个人累计参加普通车摇号25次及以上且未中签的市民可参与个人阶梯摇号活动,个人阶梯摇号活动单独实施,具体情况以调控服务机构发布的配置公告为准。

个人阶梯数按照个人累计参与普通车摇号的有效次数来计算,个人累计参加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阶梯数为1,个人每累计参加12次且未中签的,阶梯数加1。即:累计参加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阶梯数为2,累计参加49次至60次未中签的阶梯数为3,以此类推。

个人阶梯数为该个人的申请编码出现在摇号池中的次数。申请编码出现的次数越多,中签率越高,但只能中签一次。

三、实施高层次人才指标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海河英才”A卡、B卡人员,名下未登记天津市小客车的,可申请一个“高层次人才”其他指标。

四、实施汽车融资租赁经营指标

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已纳入监管名单、监管评级为A级、具有汽车租赁业务经验(上一年度汽车租赁资产余额大于等于5亿元人民币)且近一年未发生有责投诉等条件后,可结合实际业务规模限量申请指标用于汽车租赁业务经营。

五、优化二手车周转指标

为促进本市二手小客车经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经营、依法纳税,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登记的二手车经营企业购买非营运二手小客车可申请周转指标,周转指标不限制总量、实行无偿配置。使用周转指标完成交易登记后的小客车,再次转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均不产生更新指标。

六、调整增量指标配置比例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年度10万个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增量指标将从原来的1∶5∶4的比例配置调整为1∶7∶2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7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

本次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意见提交方式:(一)微信公众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交通运输”留言,留言主题为“姓名(单位) 优化措施意见建议”;

(二)网站留言: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s://xkctk.jtys.tj.gov.cn),进入账户,在“征求意见”板块留言;

(三)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电子邮箱tiaokongyewubu2020@tj.gov.cn;

(四)书面信函:邮寄至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服务中心,地址及邮政编码: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405室,300250。(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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