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内容平台和创作者而言,
蓝冠用户注册“内容安全红线”不仅是创作之前首要考虑的因素,更应是在创作各个环节中时刻绷紧的价值标尺。
2020以来,主管部门针对影视、直播、短视频、广告等泛传媒领域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和严格的要求。
01
反对内容“注水” 鼓励短剧创作
今年2月,蓝冠娱乐注册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促进形成严肃、严谨的创作风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电视剧网络剧拍摄制作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创作。要加强对“注水”问题的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相关行业协会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行业标准。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电视剧网络剧完成片审查阶段,制作机构须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至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02
网络影视剧备案出新规
2月1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新通知,对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规划备案申报事项和审核工作进行调整。规划备案阶段的材料包括:1.盖章的规划备案信息表;2.公司落款盖章的完成剧本承诺书;3.其他相关协审部门的协审意见(如有)。
其中,“剧本承诺书”是新增材料。通知要求,自2月14日起,新提交项目的规划备案必须提供此承诺书。这意味着,重点网络影视剧完成剧本后,方可申报备案。目前,“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在提交规划备案申请时,已出现《完成剧本承诺书》上传按钮。
03
网综划定94条红线
2月21日,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部署,在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指导下,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央视网、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搜狐、哔哩哔哩、西瓜视频、快手、秒拍等视听节目网站制订了《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细则》围绕才艺表演、访谈脱口秀、真人秀、少儿亲子、文艺晚会等各种网络综艺节目类型,从主创人员选用、出镜人员言行举止,到造型舞美布设、文字语言使用、节目制作包装等不同维度,提出了94条具有较强实操性的标准,将对提升网络综艺节目内容质量、满足人民美好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抵制个别综艺节目泛娱乐化、低俗媚俗等问题的制度性举措。
04
最严网络信息内容治理规定
从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不良信息等。
针对网络生态多发频发问题,网站平台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清理淫秽色情、低俗炒作、赌博诈骗等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3.3亿余条,处置“至道学宫”等违法违规账号367.5万余个。
05
严厉打击网络恶意营销账号
今年3月以来,部分网络账号为获取流量和广告进行恶意营销,扰乱了正常网络传播秩序,损害了广大网民利益。
腾讯、新浪、今日头条、网易、趣头条等网站平台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平台内网络账号恶意营销问题,集中清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严肃处理涉及恶意营销的网络账号。据初步统计,已清理相关文章6126篇,关停账号18576个。
根据网信办下发的《关于开展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北京网信办于5月1至6月30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今日头条、微博、知乎、百度(百度新闻、百家号、百度贴吧、好看视频等)、小米社区等平台已发布通知,明确清理整治的类型、内容。
06
收视率造假将追责到人
4月1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6号令《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规定》就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监督与奖励处罚等作出明确要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
《规定》指出,出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希望这一问责机制能够发挥威力。以往出现造假,似乎只见媒体报道、舆论谴责,少见有人受到制裁,这就很难避免前赴后继、变本加厉造假。